各学院、物业公司:
现将2017年暑假本科学生留校住宿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由于暑期炎热,鼓励学生暑期返家与亲人团聚,确有特殊原因需要留宿的学生,应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办理留宿手续。
二、留宿学生的集中安排问题由学院和物业公司共同配合完成。各公寓区物业公司根据学生公寓入住、维修等状况确定不能留宿的楼栋并在6月30日前告知学院,如物业未告知学院则视为该学院所有学生楼栋均可入住。各学院根据物业公司提供的相关信息对暑假留宿学生以学院为单位集中安排住宿,每间寝室不少于4人。
三、学生假期留校住宿办理程序
1、7月3日至7月6日,学生填写《本科生暑假留校住宿申请表》(在学生处网站“下载专区”下载),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申请学生须在申请表上写明“安全责任自负”、“严格遵守假期学校公寓管理规定”等字样,认真填写本人和家长联系电话、家庭详细住址(城市需详细填写到门牌号,农村需详细填写到村、组)等内容。申请表上需有学生家长同意学生暑假留宿的签字,家长不能签字的需在申请表上附能证明其知晓并同意子女暑假留宿学校的纸质材料,如家长的短信、QQ、微信截图等。
2、7月7日,学院根据物业部门提供的相关信息对留宿学生的假期留宿进行集中安排,学院填写《2017年暑假留校学生信息统计表》,该表格经分管(副)书记签字并加盖党总支公章后,于7月7日17点前将纸质表格和电子文档一同报公寓管理科及所在公寓区物业公司。
3、如学院未按时报送《2017年暑假留校学生信息统计表》,或《2017年暑假留校学生信息统计表》中家庭住址(城市需详细填写到门牌号,农村需详细填写到村、组)填写不到位的,或未能按要求实现至少4人一间寝室住宿的,物业公司可不为其学生办理暑假留宿。
4、凡有留宿学生的学院,应安排假期值班老师专门管理留宿学生,学院应将包含值班老师姓名和联系方式的暑假值班安排表的纸质文档加盖公章后在7月10日前报送至学生处公寓管理科和物业公司。
5、7月10日至7月12日,学院通知学生持学院审批同意的《本科生暑假留校住宿申请表》并带上近期1寸免冠照片两张到物业公司办理手续,物管部门进行登记,发放暑假期间公寓出入证。
6、7月13日,学院完成留宿学生留宿寝室集中调整工作。
7、物业公司将暑假留宿学生名单汇总后,于7月14日以前将名单一式两份分送党政办、保卫处和学生处。
8、7月18日后需留宿的学生必须办理留校住宿手续,凭出入证进出公寓。8月26日前提前返校的学生,必须事先办理留校住宿手续,凭出入证进出公寓。
四、对学院和物业的工作要求详见《重庆工商大学本科学生假期留宿管理办法》。
五、暑假留宿学生住宿纪律
1、留宿学生必须遵守学校的公寓管理规定和假期的作息时间规定,服从学院和物业公司的安排和管理。假期留宿产生的水、电等费用的收缴按所在公寓区物业管理相关规定执行。留宿学生不得在学生公寓内使用水乌龟、电炉、电饭锅等违规电器。
2、留宿学生必须每天晚上23:00前主动到本楼栋值班老师处签名报平安,需外出的要到本楼栋值班老师处请假。楼栋早上开门时间为7:00点、晚上关门时间为23:00点,留宿学生凭本楼栋的出入证进出该楼栋。
3、留宿学生不得接待外来人员留宿,不得将留宿床位外租他人。
4、没有办理假期留宿手续的学生,假期不能在校留宿。确有特殊原因需提前返校住宿的学生,需向物业公司提交书面申请,书面申请报告上应有班级辅导员、假期值班辅导员、学院党委或党总支(副)书记签署的同意意见并加盖学院公章。物业公司可对符合前述条件的学生办理入住手续,入住寝室由物业公司安排,否则不予办理。学生入住后应遵守学校假期留宿规定。
5、留宿学生中途退宿的,应报班级辅导员和暑假值班辅导员同意,同时,还应到物业公司办公室和该楼栋值班室进行登记。
六、其他注意事项
1、未留宿学生应妥善保管本人财产,贵重物品带走,其余物品放入衣柜锁好。走前要关好寝室水电和门窗,并到该楼幢值班室进行登记。
2、各公寓区物业公司留宿工作负责人联系方式。南岸校区新大正物业公司:邓娅莉,电话:13320266241,邮箱:605817428@qq.com。兰花湖珠海葆力物业公司:曾淑英,电话:15111850194,邮箱571002861@qq.com。
学生处
二○一七年六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