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3:爱护公共设施
近年来,随着城市经济的发展,综合实力的提高,政府对城市公共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在不断增大,我们的城市也越来越美。
然而,有些人却置道德于不顾,故意损坏公共设施,使得公共设施伤痕累累、满目疮痍。很多时候我们在公共场所会遇到这样一些现象:手里拿着垃圾却找不到垃圾箱了;打IC电话时却发现话机被损;走在马路上,脚下突然出现“黑洞”;免费公共厕所里的马桶盖被人弄破;供游人休闲的坐椅被破坏;刚安装不久的景观灯一夜之间不见了……城市的公共设施,成了一些人心目中的“唐僧肉”,被疯狂地破坏和掠夺。
公共设施是市民共有的资源,不仅给我们带来了方便,也对提升城市品位、优化对外形象和提高人民生活质量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城市公共设施被破坏,不仅严重影响了市容市貌,威胁着公共安全,也给城市居民生产生活带来诸多不便,最终受损害的还是市民自己。比如,井盖被盗,可能危及市民的行路安全;公交站牌被砸,会延误市民出行;社区公用健身器被毁,会影响居民健身……市民憎恶,职能部门无奈,它已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城市“顽疾”。
保护公共设施不仅仅是维护了城市的美好形象,更是维护了全体市民的利益。城市管理部门应当有所作为,比如安排人力、财力开展防盗保护工作;制定严厉措施堵住销赃渠道,从源头上杜绝公共资源的偷盗,防止公共设施被盗被毁;执法部门可加大管理力度,对破坏公共设施情节严重的不文明行为进行有效处罚,以起到警示的作用;同时,对被破坏的公共设施,政府相关部门一方面要尽快修补,另一方面要加强管理,防止类似破坏事件的再次发生,杜绝“破窗效应”的出现。
公共设施是市民共同享有的公共服务资源,需要市民的共同爱护和维护,这既是一种自觉行为,也是一种社会美德。如果说城市公共设施被毁只是“切肤之痛”的话,那么由此带来的公民素质问题,则是“膏肓之疾”,因为公共设施被毁,只需花钱就可修复或更换,但公民素质低下,则是一时难以扭转。为此,我们可以多增加一些温馨提示的标识以及进行对举报破坏公共设施者有奖,对破坏设施者进行处罚的活动。我们必须加强教育、加强宣传,从而形成保护城市公共设施群防群治的长效管理机制。
如果每一个公民都能做到爱护公共设施就如同爱护自己的私有财产一样,用自己的言行,影响周围的人,让每个人都形成爱护公共设施的好习惯,自觉关心和爱护公共设施,相信破坏公共设施的行为一定会得到遏制,我们的城市就会一天比一天更加文明!一天比一天更加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