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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工商大学楼栋管理委员会管理条例

2013年04月09日 17:19 管理员 点击:[]

(试 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学生处关于规范和加强楼栋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楼管

会” )管理秩序的要求,特制订本管理条例。

第二条?楼管会是在学生处公寓管理科的宏观指导下,大学生自我管理与服务委员会(以下简称“大自委” )公寓社区中心具体负责下,各楼栋牵头学院协助配合下,在学生公寓成立的以积极开展公寓各项工作、为公寓学生服务、维护公寓学生权益的学生组织。

第三条?楼管会要充分发挥连接学生处公寓管理科、大自委公寓社区中心、学校各职能部门与公寓学生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以学生工作“六进”公寓为工作核心,打造安全、健康、和谐的学生公寓。

第四条??????????楼管会各项工作由楼管会主任具体指导并实行楼长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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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组成与产生方式

第五条?楼管会由楼管会主任、楼长(副楼长)及各层层长组成。

第六条?楼管会主任由该楼栋牵头学院负责指派1名辅导员(学团办

主任或团总支书记等)兼职担任。

楼长、副楼长、各层层长在每年9月(牵头学院不变的楼栋可以在学年末)以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拔产生,楼栋干部原则上任期为一学年。学期或中途因各种原因需要变换楼栋干部必须由楼管会提出书面申请,楼管会主任签字认可并报送学生处公寓管理科审核同意,最后交由大自委公寓社区中心存档方可变换。

第三章?职责

第七条?楼管会主任职责

(一)根据《学生干部管理暂行条例》的要求,在新学年初(牵头学院不变的楼栋可以在上学年末)组建楼管会,公开选拔楼栋干部(楼、层长),并采取多种形式对楼栋干部进行培养。

(二)根据《学生公寓楼管会工作职责》的要求,对楼栋干部进行职责分工,并按照学生处公寓管理科的工作要求,指导楼管会在公寓内开展各项工作。

(三)以评优为契机,组织楼管会开展 “标兵楼栋”、“文明楼栋”、“文明寝室”等的创建、申报和初评工作。

(四)负责组织和指导楼栋干部在楼栋开展健康有益的公寓文化活动,监督、管理楼栋经费的使用。

(五)负责组织楼栋干部开展“公寓操行评定”的评比工作。

(六)定期或不定期(每周至少一次)深入公寓了解学生的学习、生活情况,随时收集公寓学生意见、建议,及时向相关职能部门反馈,并配合楼管员加强楼栋学生的管理、教育工作,对公寓学生违纪行为应及时处理。

(七)监督并指导楼栋干部参与晚归不归、夜晚上网情况、周五内务卫生、安全隐患等公寓的日常检查、抽查工作,对各项检查、抽查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有核查的责任和义务。

(八)指导楼栋干部解决公寓学生各类突发事件,加强对辅导员公寓值班的监督。

(九)完成学生处公寓管理科及相关职能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楼长工作职责

(一)按时参加学生处公寓管理科的各种例会,积极组织楼管会和公寓学生参加学生处公寓管理科及大自委公寓社区中心的各项活动。

(二)做好上传下达的桥梁作用,统筹安排楼栋的日常工作,并监督其他楼栋干部对各项工作的开展情况,定期召开层长例会,随时向楼管会主任汇报工作情况。

(三)指导层长发挥干部的纽带作用,加强室长对寝室的管理工作,对不积极配合或工作态度不端正的干部有批评和诫免的权利。

(四)收集公寓学生、其他楼栋干部对公寓管理的意见、建议,并及时向公寓管理科、大自委公寓社区中心、物业管理办公室等部门反映。

(五)按照公寓管理科及大自委公寓社区中心文化宣传部的要求,牵头组织开展健康有益的公寓活动;利用楼栋宣传栏广泛宣传楼管会工作,并加强宣传栏的日常维护和管理。

(六)认真安排和组织公寓各项检查、抽查工作,对上报的各项检查、抽查数据要仔细审核,是数据准确性和真实性的第一责任人,对数据的不实要及时进行查处和修改,对不实上报所造成的影响要承担主要责任。

(七)积极宣传和组织公寓各项评优申报,对楼栋“文明寝室”的申报资料进行初步审查。认真审核学期“公寓操行评定”的各项数据,确保数据的真实、可靠性。

(八)楼长是公寓安全学生干部的第一负责人,要不定期的组织楼栋干部对公寓学生的安全情况进行巡查,排除安全隐患,并加强公寓学生安全的宣传教育。

(九)做好楼栋同学和楼栋干部、楼栋管理老师、大自委公寓社区中心干部以及各物业管理部门的沟通衔接作用,能配合楼管会主任和楼栋管理老师处理公寓学生的突发事件,对公寓违规违纪学生有教育的义务和权力。

第九条?楼栋干部工作职责

(一)楼栋干部应积极配合学生处公寓管理科及大自委公寓社区中心关于楼栋寝室资源的核查、清理、记载和处理工作,如发现学生未经允许私调寝室或不假长期不在寝室居住,楼栋干部有责任给予制止,并作登记和上报公寓管理科及大自委公寓社区中心行政管理部。

(二)楼栋干部每天配合楼栋管理员、楼栋助理在23:00点后进行晚归不归及夜晚上网情况的检查、登记和数据核实工作,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

??(三)楼栋干部应以大自委公寓社区中心每月公布的“安全主题”为工作内容,对楼栋进行安全宣传和教育,并进行每周楼栋日常的安全自查工作,排除安全隐患。检查、自查结果以电子档形式定时报送大自委公寓社区中心。

安全员(层长兼任)应积极配合大自委公寓社区中心监督检查部每周对公寓安全的抽查工作。

(四)楼栋干部周五及平时应不定时的进行公寓内务卫生的检查工作,检查结果以电子档形式定时报送大自委公寓社区中心,并在每周五下午16:00—18:00配合大自委、校学生会干部对楼栋寝室内务卫生的抽查工作,

(五) 面对突发事件楼栋干部应第一时间赶到事故现场并通知楼管会主任,根据《重庆工商大学学生突发事件处理办法》(见学生手册)相关内容与要求进行处理。同时应及时向学生处公寓管理科汇报情况并以书面形式交大自委公寓社区中心存档。

(六)楼栋干部应及时将学生处公寓管理科及大自委公寓社区中心布置的各项工作及楼管会自主活动、相关工作内容在楼栋进行宣传,并严格按照《宣传栏管理规定》对楼栋宣传栏进行管理与维护。同时加强对公寓 “学习室”(注:有设置的楼栋)的规范管理。

(七)楼栋干部要组织楼栋同学参与学生处公寓管理科及大自委公寓社区中心举办的各项活动,并积极开展楼栋自主活动,推动楼栋公寓文化建设。

(八)按照《公寓操行评定指导意见》开展学期“公寓操行评定”工作,并随时收集楼栋同学的意见和建议,汇总后定期向公寓管理科、大自委公寓社区中心、各物业等部门反映。

(九)完成学生处、各学院、大自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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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考评

第十条?楼管会实行月评制,每月由大自委公寓社区中心根据《楼管会月评细则》对各楼管会进行考评,于次月初公布结果。

第十一条?学期和学年结束后由学生处公寓管理科和大自委公寓社区中心根据《学期(学年)楼管会工作评分体系(指标)》(见附件)对各楼栋进行考评,并按照《重庆工商大学学生公寓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评选办法》(见“学生手册”)对申报的楼管会进行学年评优。

第十二条?“优秀楼管会主任”、“优秀学生干部”由学生处公寓管理科和大自委公寓社区中心根据《重庆工商大学学生公寓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评选办法》(见“学生手册”)的相关要求进行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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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奖励与处罚

第十三条?获得学年“标兵楼栋”楼管会可获3--4个优秀干部推荐名额。

获得学年“文明楼栋”楼管会可获2--3个优秀干部推荐名额。

获得学年“进步楼栋”楼管会可获1—2个优秀干部推荐名额。

第十四条?每月月评排名前五名或月评进步五名及以上楼管会在次月月评中予以加分;每月月评退步十名及以上的楼管会在次月月评中要进行扣分(详见《楼管会月评细则》)。

第十五条?连续三个月月评排名最后三位的楼管会将做如下处理:

?(一)第一个月在楼栋干部例会上通报批评。

?(二)第二个月给予警告并通知楼管会主任。

?(三)第三个月由学生处公寓管理科撤销该楼栋楼长职务,同时报送楼管会主任。

第十六条?担任学年(或下半学期)楼管会干部且学期、学年考评合格以上的,由楼管会发放干部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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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附则

第十七条?各楼管会如对公寓管理科及大自委公寓社区中心公布的各项数据有异议,或对公寓社区中心各项工作有疑惑或建议可告知学生处公寓管理科或大自委公寓社区中心行政管理部。

第十八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学生处公寓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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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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