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管理制度 >> 正文

党员服务站指导教师工作职责

2009年10月21日 12:05 管理员 点击:[]

一、在党委组织部、学院党总支、学生公寓管委会和学生处的领导下,从事学生公寓区的党员服务站指导工作;每学期向学院党总支汇报一次工作,遇特殊情况随时请示、报告工作。

二、督促、指导党员服务站抓好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贯彻落实,及时向党员服务站传达上级的各项工作部署以及党建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具体安排。

三、列席党员服务站有关工作例会参与重要问题的讨论和决策,提出合理的意见、建议;经常深入所管辖的楼栋党员服务站和学生中了解情况,调查研究,做好站情日记,力所能及地协调解决学生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

四、指导党员服务站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定期检查制度执行和活动开展的情况;帮助党员服务站搞好“党建和思想政治教育进公寓”工作,做好本楼栋学生党员、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把好党员发展质量关。

五、指导党员服务站结合本楼栋实际,在每学年及时发展成员,调整干部及组织结构。督促检查党员服务站“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协助楼栋管理委员会开展工作,帮助广大同学排忧解难的活动开展情况。

六、及时向学院党总支和有关部门反馈党员服务站的工作情况,总结学生公寓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形成的经验和做法;帮助学校党组织积极创新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载体,不断丰富内容,拓展工作领域。

七、完成党委组织部、学院党总支、学生公寓管委会和学生处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

上一条:学生公寓楼管会工作职责 下一条:学生公寓楼管会主任工作职责

关闭

图文资讯

最新报道